四十多年前一次到韶山的轶事(3)

来源:未知  作者:卢伯雄  时间:2013-01-19

 

图7、8
回来后,我计算了这次公差的所有费用:往返火车票2.4元、韶山站至韶山冲往返中巴票0.20元。招待所中餐券0.12元、明信片0.01元、书签0.02元、旧居像片含邮资1.20元、塑质摆件1元,合计4.95元。对这次花费不到5元又充满趣味色彩的公差,到单位报销时仅领了差旅费补贴0.8元,中巴票只报销了1张留下了1张,虽然这张带毛主席旧居图案的车票和往返火车票、餐费收据,按规定能报銷2.62元,我沒有报销却相当预支了我两天的月工资额,但觉得自已保存了人生中一次有特殊意义的纪念品,从心理上认为值得。当时的人并没有什么收藏意识,只晓得把有特殊意义的物品留下来作为纪念,这可能也是我有个性的一种主措。大约十天左右,我收到了从韶山寄来的像片,那位大嫂为我精心摄制的照片,虽然在技艺上算不得是佳作,却记载了当时“文革”政治风云中的时髦。我把韶山照相馆寄来装像片的信封(图9韶山照相馆实寄封),连同照片、摆件和往返火车票、明信片等有关物品,装进一个牛皮纸文件袋中保存了下来。  

图9
一晃40多年过去,重温这些打下历史烙印的旧物,别梦依稀生回忆,昔日的往事确也风趣横溢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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