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古典文学——元曲(2)

来源:未知  作者:admin  时间:2015-05-23


二、元曲的艺术特色
元朝建立之后,北方的少数民族得以入主中原,形成了多民族共处共荣的格局。这就直接导致了多民族文化的融合,为元曲这一文学形式的产生奠定了社会和文化基础。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的文人及士大夫阶层,对宋词这种典型的中原文化难以全盘接受,尤其对其中过于严格的格律及文言文语法等更是这样。于是他们在继承的基础上,与中原的文人秀士们共同对传统的古典格律诗词进行了改造,逐渐形成了元曲这种完全独立,自成一体的文学样式。元曲具有如下特色:
1、元曲属新格律诗,它与宋词相同之处是也有诸多“词牌”(元曲中称为曲牌),并且也有一定的格律定式。即每一曲牌的句数、字数、平仄等均有格律规范。但它允许在定式中加“衬字”;部分曲牌还允许增加句子。这种“衬字”的加入在一首散曲中还不限于一处和一字。所以经常可见在曲牌规定为三字句处,实际却为五字句;规定为五字句处,实际为八字句等现象;也经常可见到七句的曲牌,实际却为八句等现象。这使得宋词那种对作者思想及表达过分约束的现象大为减轻,而对作者来说可以根据需要做相应的调整,从而使元曲具有了“格律与自由相统一”的全新特征。如,马致远的《四块玉》“美貌娘,名家子,自驾着个私奔车儿汉相如便做文章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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